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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宣導
校園性騷擾的涵蓋範圍相當的廣泛,從帶有性意味、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語/論、文字,到不受歡迎的肢體觸碰;或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,都是性騷擾。
性騷擾的類型分為以下四種: 1.言語的騷擾(verbal harassment): 在言語中帶有貶抑任一性別的意味, 包括帶有性意涵、性別偏見或歧視行為及態度,甚或帶有侮辱、敵視或詆 毀其他性別的言論。例如: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徵、性吸引力,讓女性覺得不舒服;或者過度強調女性之性別特質及性別角色刻板印象,並加以貶損 (或明褒暗貶)。 2.肢體上騷擾(physical harassment): 任一性別對其他性別(通常較多出現 在女性)做出肢體上的動作,讓對方覺得不受尊重及不舒服。例如:擋住 去路(要求外出約會、做出威脅性的動作或攻擊)、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(掀裙子、趁機撫摸胸部及其他身體的部分或暴露性器等)等俗稱吃豆腐的行為。’ 3.視覺的騷擾(visual harassment): 以展示裸露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一 性別意味的海報、宣傳單,造成當事人不舒服者。 4.不受歡迎的性要求(unwanted sexual requests): 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 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。例如:教師以加分、及格等條件要求學生約會或 趁機佔性便宜等。
防止性騷擾 什麼叫做性騷擾? 只要是不受歡迎、與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或文字、圖片,使人感到不舒服、被冒犯、被污辱、感到人格與尊嚴受到損害,都可能構成性騷擾。 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,所謂性騷擾,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 1.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,作為其獲得、喪失或減損與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。 2.以展示或播送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,或以歧視、侮辱之言行,或以他法,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,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,或不當影響其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。 性騷擾的認定,必須審酌事件發生的背景、環境、當事人的言詞行為、兩造關係、兩造認知等具體事實以茲認定,依據性騷擾防治法,加害人會因不同騷擾情形,被課以罰鍰或處以徒刑,且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。
性騷擾的常見樣態? 言語:猥褻的話、話中不當隱喻、嘲笑性別特質、開黃腔、探詢他人隱私…等。 行動:趁他人不備時,或未經過他人認可與同意時,襲胸、摸臀、觸摸身你隱私處、色瞇瞇的盯著他人身體、故意親(貼)近、尾隨跟蹤、過度及不當追求…等。 察覺:傳送不勘入目的影片、色情海報圖片、暴露性器官、具有性別或性意味之郵件、文字等訊息。
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: 1.避免未經同意觸碰他人身體,如:勾肩搭背、摳手心、擁抱、摸臀或身體其他部位等行為。 2.注意自身的言行態度,避免帶有羞辱、貶抑、敵意以及隨意講黃色笑話或調戲他人。 3.勿以網路或手機傳播色情信件、展示猥褻圖片或影片。 4.尊重他人檢視自己對性別的刻板印象、建立性別平等觀念,避免貶抑女(男)性或以輕薄言行調侃。
如果被性騷擾,你該怎麼辦? 1.保持冷靜:避免慌張而讓星騷擾者得寸進尺。 2.尋求協助:引起周遭人注意並嚇阻性騷擾者行為不當。 3.態度明確:當下堅定明白地向性騷擾者表達抗議及拒絕。 4.保全事證:可留下目擊者聯絡方式或保留實證。
事件申調專線(華夏性平會) : 02-89415100 #1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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